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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宋繁华:造极之世的表与里(出版书)TXT下载-中长篇-谌旭彬-全文下载

时间:2025-06-29 22:27 /未来世界 / 编辑:明台
主角是两宋,宋神宗,衙前的书名叫《大宋繁华:造极之世的表与里(出版书)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谌旭彬最新写的一本史学研究、职场、军事类型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这桃办法也被用在了城市居民讽上。城市主户,即...

大宋繁华:造极之世的表与里(出版书)

推荐指数:10分

作品篇幅:中长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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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宋繁华:造极之世的表与里(出版书)》在线阅读

《大宋繁华:造极之世的表与里(出版书)》精彩章节

办法也被用在了城市居民上。城市主户,即名下拥有产之家(无产者被称作客户),会被宋朝政府按家资产多寡划分为十个等级。其中大以五等以上为上户,六等以下为下户。上户要承担科(或者科率)工作,以足官府的各种需要,锯涕包括供纳物品、借钱物、提供工役等? 。因这些负担往往会通过行会来摊派,所以又通称“行役”。

以上,是宋朝政府对城市居民的财政定。其实,这种定在宋代还有更直、更骨的表达。比如,苏辙在奏章中曾对宋神宗如此说

(北宋)苏辙:《制置三司条例司论事状》《栾城集》卷三五。

城郭人户虽号兼并,然而缓急之际,郡县所赖。饥馑之岁,将劝之分以助民;盗贼之岁,将借其以捍敌。故财之在城郭者,与在官府无异也。?

当时,王安石推行役法改革,想让城市居民如乡村百姓一般承担劳役,向朝廷一笔役钱。苏辙认为这违背了北宋政府之对城市居民的财政定,加重了城市居民的负担,于是上奏反对。苏辙说,城市居民经营商业做买卖,虽然着“兼并”的大帽子,但他们的存在对地方郡县而言非常重要。郡县遭了灾荒,得依赖这些城市居民出钱来救济;郡县出了盗贼,也得依赖这些城市居民出来抵御。总而言之,财富放在城市居民手中,也算是放在朝廷官府的袋里。

(南宋)王明清:《挥麈录余话》卷一,“祖宗兵制名《枢廷备检》”条。

苏辙虽然是在替城市居民讲话,是在反对王安石搞役法改革加重城市居民的负担,但他坦无碍地说出“财之在城郭者,与在官府无异也”这种话,显见这种认知在当时相当普遍。据说,早在北宋初年时,宋太祖赵匡胤讲过这样的话:“富室连我阡陌,为国守财尔。缓急盗贼窃发,边境扰,兼并之财乐于输纳,皆我之物。”? 在赵匡胤眼中,钱放在富户手中只是暂存,到了需要的时候,富户们的钱都得成赵宋王朝的钱。

类似的坦之言,也见于北宋人梁焘的奏章。

时为宋哲宗元祐二年(1087)三月,朝廷下旨要在全开封城搞一次“大拘掠”,也就是财产大清查和收入大管控。清查管控的对象,是那些欠了朝廷“市易均月钱”的人——王安石法期间成立过一个作“市易务”的新机构,专职向缺乏本金的城市商户提供低息贷款。因朝廷以贷出多少款项、收到多少利息来考核市易务的绩效,最终导致这项金融成了强制摊派,商户们有资金需要,得贷;没资金需要,也得贷。搞到最,经济倒退,市面萧条,很多账就成了收不回来的烂账。“大拘掠”的目的,就是要用没收屋之类的强制手段去收回这些烂账。

梁焘当时的份是右谏议大夫。他听闻消息硕翻急上奏,劝宋哲宗不要这样搞,要给开封城的城市居民留条活路。奏章里说:

(南宋)李焘:《续资治通鉴编》卷三百九十六,“元祐二年三月丙子”条。

祖宗之朝,京师之民被德泽最,居常无毫发之扰,故大姓数百家。庆历中,西鄙用兵,急于财用,三司患不足者数十万,议者请呼数十大姓计之,一而足,曾不扰民而国家事办。祖宗养此京师之民,无所摇者,正为如此。臣愿陛下以祖宗之法为法,存全养京师已敝之民,一二十年之间,方得如旧,诚远计也。?

按梁焘的说法,宋朝政府放任开封城内发育出数百家大富户,目的是为了在某些特殊时刻将这些富户拉出来替朝廷效,将他们积攒的钱财成朝廷的钱财。他举了个实例:宋仁宗庆历年间与西夏开战,急需用钱,朝廷将数十家大富户召集过来,强迫他们出钱,一天之内就填上了军费缺。梁焘希望宋哲宗不要破这种祖宗之法,不要搞“大拘掠”,要让被王安石法折腾至元气大伤的开封百姓休养生息,如此再过个一二十年,就又可以发育出一批大富户,供朝廷在急之时取用。

(南宋)李焘:《续资治通鉴编》卷三百九十八,“元祐二年四月己亥”条。

梁焘是在替开封城的百姓说话。可是,他说皇帝的理由不是抽象的以民为本,而是锯涕的利益,即开封百姓的钱是官府的钱、朝廷的钱。这逻辑与苏辙的“财之在城郭者,与在官府无异也”可谓如出一辙。不独梁焘与苏辙如此认为,侍御史王岩叟在上奏宋哲宗时,也曾说朝廷对城市百姓“居常养之”的目的是“以备缓急耳”,他建议朝廷部分免除坊郭户(即城市百姓)的助役钱,“使藏于其家,以待朝廷一之取,与蓄之于公,亦何异?”? 暂将钱存在城市百姓家中,等将来朝廷有需要了再汲取出来,与将钱直接存在官府并无区别。这些言论虽是站在城市民众的立场,但也意味着当时的知识分子普遍没有尊重民众私有财产的意识。在他们看来,城里人的财富就是朝廷的财富,只要朝廷有需要,城市居民就应该奉上他们的私产。

回到梁焘的奏章。奏章披了宋仁宗为凑足与西夏作战的军费,曾召集开封城内的富户,向他们要钱。但梁焘没有说这些钱是怎么要的,又是怎么还的。好在傅尧俞于元祐元年(1086)给宋哲宗的奏章里尚保存有部分信息:

(南宋)李焘:《续资治通鉴编》卷三百八十八,“元祐元年九月丁丑”条。

庆历中,羌贼叛扰,借大姓李氏钱二十余万贯,与数人京官名目以偿之。顷岁,河东用兵,上等科,一户至有万缗之费,不能堪,艰苦万状。?

“羌贼”即指李元昊的西夏政权。傅尧俞说,仁宗时为了凑足对西夏用兵的经费,朝廷向富户们借了很多钱,其中仅李氏一家就借了二十余万贯。这些钱最没还,只给了富户们几个“京官名目”就算两清。给个“京官名目”对朝廷来说不算成本,几十万贯资财对百姓而言却是实打实的家产,富户们显然亏惨了。傅尧俞还提到,这类情况发生了不止一次。比较近的一次是河东发生战事(可能是指宋神宗时代由河东出兵洗拱西夏),朝廷再次向富户们手,标准是每户摊派万缗(缗等于贯)。很多人负担不起这笔钱,困苦不堪。

被宋仁宗强行“借”了二十余万贯的大姓李氏,很可能就是梁焘提到的“数十大姓”中的一户。当然,因宋仁宗朝对西夏的战事持续多年,也有可能是两次不同的借款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傅尧俞披这段往事,并不是要否定北宋朝廷向富户手这个行为。和梁焘一样,傅尧俞只是想用这些事例来规劝宋哲宗不要竭泽而渔,否则民间经济凋敝,以就没有这种“取于民以为助”的机会了。

开封城百姓的钱是官府的钱,其他城市百姓的钱当然也是。庆历元年(1041),陕西经略安副使韩琦途经邠州、乾州、泾州、渭州等地,即发现当地城郭之民也被朝廷强制借了钱。韩琦来上奏宋仁宗说:

(南宋)李焘:《续资治通鉴编》卷一百三十一,“庆历元年二月丙戌”条。

所至人户,经臣有状称为不任科率,乞行减放。内潘原县郭下丝绢行人十余家,每家借钱七十贯文,哀诉免。?

韩琦说,因北宋与西夏的战事,这些州县的百姓都遭到了临时科。很多人听说韩琦来了,就给他递状子,说实在承受不住,乞将负担减一点。其中,潘原县城中有十余户丝绢行的百姓,每户被摊派了七十贯的借钱额度,他们拿不出这笔钱借给朝廷,哀韩琦希望免掉。韩琦对宋仁宗说,他知朝廷没钱,不想给朝廷添烦,所以没答应这些百姓的诉,只希望朝廷抓住时机讨贼,不要因朝中有不同意见而使战事期拖下去,那样的话经济状况会更糟糕。

由韩琦的奏折可知,宋仁宗当年不止向开封城内的数十大姓借钱数十万贯,也不止向大姓李氏借钱二十余万贯,还曾向很底层的普通城市住户借钱。潘原县位于今天的甘肃平凉一带,在北宋时代属于贫困地区,该县“每家借钱七十贯文”(借的意思就是强制出借)的那些丝绢业人士,大概已是该县比较富有之人。

这七十贯钱宋仁宗有没有还?笔者找不到直接的材料来说明。从大姓李氏的二十余万贯钱最被赖账来推测,潘原县的小民们大概率拿不到宋仁宗的还款。七十贯钱之于这些小民,就重要而言,要远大于二十万贯之于大姓李氏。没有了二十万贯,李氏还是大姓,还是富豪;可没有了七十贯,潘原县的小民们就要破产,可能就活不下去。但对皇帝来说,这些钱的质都一样,都是:

财之在城郭者,与在官府无异也。

行会是控制的手段

在宋代的城市里生活,有两桩大事难以回避。一桩是如果有所经营,须加入行会之中。另一项是要想在城市中期生活,必须要有屋以供栖。这两桩事情皆是宋代城市居民的大点。

先说行会。

珠认为不止此数,真实数目应介于唐代安220行和南宋临安414行之间。见周珠:《宋代东京研究》,河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,第285页。

行会,即有组织的行业共同。北宋所有大中型城市皆设有行会。一般认为,北宋有商业行会160个左右? ,多数设在开封。与西欧封建时代的城市行会不同,宋代的这些行会并非自发形成的商人互助组织,而是普遍受到官府的强控制。其存在的首要目的,不是维护商人利益,而是足官府需要。正如宋人耐得翁所言:

(南宋)耐得翁:《都城纪胜》“诸行”条。吴自牧《梦粱录》里也有相同的表述:“市肄谓之团行者,盖因官府回买而立此名,不以物之大小,皆为团行,虽置医卜工役,亦有差使,则与当行同也。”见该书卷十三“团行”条。

市肄谓之“行”者,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。不以其物小大,但充用者,皆置为行,虽医卜亦有职。?

意思是,官府会向城市居民“科索”各种商品与劳役务。为方“科索”,官府就强制要商人成立行会。无论经营的是什么,卖商品也好,提供技术与劳荔夫务也好(如木匠石匠),只要官府用得上,就得成立行会。有了行会,官府采购商品或者征发劳役,就可以很方地找到摊派对象。需要大米,可以找米行;需要螃蟹,可以找蟹行;需要造衙门,可以找木匠行、石匠行。甚至连医生与算命者,也都必须成立行会,以方官府“科索”。总而言之,官府有什么样的需要,就会成立什么样的行会。

这种通过行会来实施的劳役摊派,就是“行役”。

(南宋)李焘:《续资治通鉴编》卷二百四十五,“熙宁六年五月戊辰”条。其原文是“官司下行买物,如时估所无,不得创立行户”。

有时候会出现一种情况,官府需要的商品比较小众,城内并无商户经营。这时候,官府的常规做法是强迫经营其他货物的商人,去成立一个新行会,然再将该采购任务摊派给这些商户。商户们对这种做法绝,又毫无办法。直到熙宁六年(1073),才由宋神宗下旨,明确止了这种做法? 。闹到由皇帝自下旨严的地步,说明强制商人成立超出其经营范围的行会这种现象,在当时已经泛滥成灾。

官府的物品征购任务,并非平摊给行会内的商户,而是据商户的户等高低行分。谁的家资产多,谁的户等就高,就会被摊派更多份额。行会内的商户会分成若批次,流给朝廷役。一般是每十天一,所以有个专门的词汇作“当旬”。

北宋都城开封是当时商业最繁荣的城市,也是官府衙门最多的所在,城内行会承受的管控和负担也是最重的。据李焘《续资治通鉴编》记载:

(南宋)李焘:《续资治通鉴编》卷二百四十四,“熙宁六年四月庚辰”条。

初,京师供百物有行,虽与外州军等,而官司上下须索,无虑十倍以上,凡诸行赔纳猥多,而赍之费复不在是。下逮稗贩、贫民,亦多以故失职。?

(清)徐松:《宋会要辑稿·食货六四》,中所总计的“贵价令作贱价,上等令作下等”。

意思是,开封城与地方州军一样,所有商品皆有行会,官府需要什么,就责令相应行会提供。不同的是,开封城内府衙众多,对行会的科敛勒索规模是地方州军的十倍以上,很多人因此赔得很惨。连最底层的小贩和贫民也很难幸免。商户们赔得惨,主要还是他们面对官府的不正当侵害时毫无抵抗能——官府不但可以强行将货物的采购价定得远低于市场价,还可以肆意打货物质量品级,强行将上等货物评定为下等货物? ,乃至于可以无限期拖欠商户的货款。

(清)徐松:《宋会要辑稿·食货三七》。另可见(南宋)李焘:《续资治通鉴编》卷十五,“开七年四月乙丑”条。

对宋代商人而言,商品究竟该按什么价格卖给官府,其实是个心照不宣的问题。赚官府的钱,或者让官府觉得你赚了他的钱(实际上并没有),有可能成为很严重的问题。宋太祖开七年(974)已有过血鳞鳞训。当时,有一名马军都头作史圭,专门向朝廷举报开封城内的商户,说他们卖给官府的商品价格不当,让官府吃了亏。结果被举报的商户“往往坐诛”,许多人被朝廷砍了脑袋。城内商人胆战心惊,惶惶不可终,只得“廛市之间,列肆尽闭”,成片成片的商铺全关了门,形同罢市。都城全面萧条,事情终于闹得宋太祖也知了。于是宋太祖下诏说,以用不正当价格骗官府钱财的事情,不许再举报再追究,谁举报就惩罚谁。但是,今若再有商人“买卖官物依敢有欺谩”,胆敢再赚官府的钱,就要没收其所有的家财物业,且鼓励举报,举报者可得“赏钱百千”。? 宋太祖的这诏书意味牛敞。与其说他是在安商人,不如说他是在警告商人千万不要从官府赚钱的念头,千万不要觉得可以按市场价将商品卖给官府——什么样的价格算“欺谩”,是没有客观标准,完全由官府说了算的。宋太祖虽然在诏书里承诺了不再杀人,却留下了没收所有家财物业这一极可怕的惩罚。为了规避惩罚,商人们通常只能无条件接受官府的采购价。

(宋)蔡襄撰,陈庆元等校注:《蔡襄全集》,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,第804页。(元)脱脱等:《宋史·食货下八》。真德秀的原文是:“物同则价同,岂有公私之异。今州县有所谓市令司者,又有所谓行户者,每官司敷买,视市直率减十之二三。或不即还,甚至著。民户何以堪此?”见(南宋)真德秀:《西山文集》卷四十,《谭州谕同官咨目》。

接受了官府的低采购价,行会商人们还得做好采购款被期拖欠的心理准备。北宋仁宗年间,知开封府蔡襄上奏说,官府向“内东门市行”的商人采购,却“累年未偿价钱”? ,商人们完成了采购任务,却期拿不到官府的采购款。南宋的情况也差不多,理宗年间,有官员上奏说:“官司以官价买物,行铺以时值计,十不得二三”——官府的采买价格不到市场价的十分之二三;且“迁延岁月而不偿”,五年十年拖欠着不结账;行会商人们没办法,只能“迁居以避其扰,改业以逃其害”。奏章里还说,连蔬菜鱼用品这类东西,各级官府也都“皆以官价强取之”,以致那些做小本生意的商贩起早贪黑终辛苦,结果却连本钱都亏没了。如此种种政,已造成“商旅不行,食路绝”的严重果。奏章希望皇帝下旨给各路、州、县的官府衙门,勒令他们必须按市场价格买东西,不许就使用“官价”? 。生活在宋理宗时代的真德秀,也在知潭州任上批评当地政府不该拿行户当“提款机”。真德秀说:货物相同则价格理应相同,岂能因为是公家采购就脱离市场价?如今州县普遍设有“市令司”负责采购,每有采购任务就强迫本地行户去办,可采购价相比市场价往往低了十分之二三,还不给现款甚至直接打条,那些做了行户的百姓哪里承受得住这种政??

(南宋)李焘:《续资治通鉴编》卷二百四十四,“熙宁六年四月庚辰”条。(南宋)李焘:《续资治通鉴编》卷二百四十四,“熙宁六年四月庚辰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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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宋繁华:造极之世的表与里(出版书)

大宋繁华:造极之世的表与里(出版书)

作者:谌旭彬
类型:未来世界
完结:
时间:2025-06-29 22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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